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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曾有反复,现行规则以2021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称《刑诉法解释》)第192条为准,结论是:原则上不支持,但有重要例外。下面拆开讲。
一、一般规则:残疾赔偿金原则上不在附带民诉判赔范围
《刑诉法解释》第192条第2款列举的附带民诉赔偿项目为: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康复费、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丧葬费等。
注意这里面没有"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简称"两金"),也没有精神损害抚慰金。起草小组在《理解与适用》中明确:除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的案件外,"两金"不在附带民诉判赔范围,精神损失费一般也不受理。
法理基础是:附带民诉赔偿限于"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而"两金"在司法解释口径中被归为"间接损失/非物质损失",故不予判赔。
二、唯一例外:驾驶机动车肇事构成犯罪的
《刑诉法解释》第192条第3款: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道交法76条是民事侵权规则,"两金"+精神损害都在赔偿范围内。因此交通肇事罪类的附带民诉,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都可以主张——这也是上一轮你说到的"开门杀"类案件为什么能 full 赔的原因。
三、两个容易踩坑的点
四、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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