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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结论
没有出具事故定责文书,同样可以取出车辆,交警扣车的唯一法定目的是完成车辆检验、鉴定,并不是以事故认定书作为放车的前置条件。
一、不同场景的取车规则
1. 车辆完成检验鉴定(最常见的可取车情形)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要求:检验、鉴定结果正式出具的5天之内,交管部门就需要通知车主领取车辆,该流程不需要等待责任划分完成。
1. 常规鉴定时限:一般不超过30日,经过上级交管部门审批之后最长可以延长至60日
2. 取车材料:本人身份证、行驶证、强制措施凭证即可办理,不需要责任认定书
3. 轻微财产事故、双方对事故事实没有争议,车辆不需要开展检测,事故现场勘查结束之后就可以直接开走车辆。
2. 车辆仍处在检验鉴定阶段
事故的痕迹比对、车速检测、车辆制动性能检测还没有落地,车辆依旧属于办案证据,暂时不支持提取。
3. 对方已经申请法院财产保全
完成车辆检验鉴定之后,受害方向法院提交保全申请,车辆会被法院查封扣押。
该场景之下定责文书没有出具依旧无法直接取车,你可以提交对应价值的担保,包含保函、现金、不动产,完成置换之后即可开走车辆。
二、重庆本地实操提示
1. 营运车辆长时间扣车会产生大额停运损失,可以主动向办案民警提交营运资质、收入流水材料,申请提前缴纳担保完成取车。
2. 扣车时长超出60日、检验鉴定早已办结依旧不放车,属于程序违规,可以向公安督察渠道反馈诉求。
3. 取车之后事故的定责、后续赔偿处置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交警依旧可以正常开展责任划分、组织双方调解。
三、取车之后的注意事项
车辆取回不会改变事故的调查流程,你依旧需要按时参与后续的笔录、复核工作;车辆的定损、保险理赔流程可以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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