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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100万元后,即使已经全额退赃,也不代表案件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更不等于一定能够判处缓刑。具体判多久,需要先确定诈骗金额对应的量刑档次,再结合退赃退赔、认罪认罚、自首、从犯、立功以及被害人谅解等情节综合判断。
1. 诈骗10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50万元以上,一般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金额达到100万元,已经明显超过50万元的认定标准。按照刑法规定,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全额退赃可以从轻,但不是“退了就没事”
全额退赃、退赔,说明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进行了弥补,通常可以作为重要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退赃时间、是否主动退赃、退赔比例、被害人的损失是否得到实际弥补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按照量刑指导意见,退赃、退赔情节可以在一定幅度内减少基准刑,但具体减少多少,并不是机械计算。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全额退赃一般不会改变诈骗罪的定性,也不会当然将“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档次降为“数额巨大”。
3. 全额退赃后能不能判到十年以下
诈骗100万元已经进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法定量刑幅度。
如果案件中只有“全额退赃”这一项从轻情节,同时属于诈骗既遂、被告人系主犯,也没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一般仍会在十年以上的法定刑幅度内量刑。
如果除全额退赃外,还同时具有自首、重大立功、从犯、犯罪未遂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才可能进一步争取在十年以下判处刑罚。刑法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需要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没有法定减轻情节但案件情况特殊的,还涉及严格的报请核准程序。
因此,不能仅凭“已经全额退赃”,就直接判断最终会判三年、五年或者能够适用缓刑。
4. 法院还会重点审查哪些情节
诈骗案件的量刑不能只看涉案金额,还要结合以下情况综合判断:
是否属于电信网络诈骗,是否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施诈骗,是否造成被害人生活困难或者其他严重后果;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是组织者、主犯还是从犯;实际控制和获得了多少赃款;是否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认罪认罚;是否在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主动退赃;是否获得被害人谅解;有无犯罪前科以及是否属于初犯、偶犯。
部分利用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诈骗,或者诈骗特殊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还可能依法从严处罚。
结合其刑事案件审查和辩护经验,诈骗案件不能只围绕“退了多少钱”进行辩护,还应当全面审查诈骗金额的计算方式、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资金流向、实际获利、到案经过以及认罪认罚等量刑证据。
对于诈骗100万元且已经全额退赃的案件,应当尽早整理转账记录、退赔凭证、谅解材料、到案经过和共同犯罪分工等证据,在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充分提出从轻、减轻处罚意见,争取更有利的量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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