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撤销离婚申请需要什么手续

2025-05-13 14: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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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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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撤销离婚申请,一般需要以下手续:

1. 提出书面申请: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离婚申请的书面声明。书面声明应明确表达双方自愿撤销离婚申请的意愿。

2. 携带相关证件:通常需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以及当初办理离婚申请时所提交的相关材料。

3. 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夫妻双方需一同亲自前往当初办理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

4. 填写相关表格:可能需要填写撤销离婚申请的相关表格,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如实填写。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具体操作和要求上可能会略有差异。因此,在办理撤销离婚申请手续之前,建议夫妻双方先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能够顺利完成撤销手续。同时,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在做出决定之前应充分考虑清楚,避免因冲动或其他非必要原因而频繁变更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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