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否包括肖像权

2025-05-28 10: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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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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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不包括肖像权。

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而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的权利主体是自然人,其主要内容包括制作专有权、使用专有权、利益维护权。

著作权和肖像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类型,有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权利的性质不同。著作权侧重于保护作者在创作作品过程中所体现的智力成果,而肖像权侧重于保护自然人的肖像所承载的人格利益。

其次,权利的对象不同。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如文学作品、艺术作品、软件等;肖像权的对象则是自然人的肖像。

最后,权利的行使和保护方式也不同。著作权的行使通常与作品的传播、使用等相关,保护方式多通过法律规定的著作权侵权救济措施来实现;肖像权的行使则与个人肖像的使用和展示有关,保护方式包括禁止未经许可的使用、丑化、污损等。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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