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关系如何认定

2025-06-05 17:27:26

1018浏览

法律解析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事实婚姻关系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1. 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双方需达到法定婚龄,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如近亲关系等。

2.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包括对外公开宣称是夫妻关系,周围的群众也普遍认为他们是夫妻。

3. 持续稳定共同生活:并非短暂的相处,而是有一定时间的共同居住和生活经历。

4. 具有共同生活的目的:即双方有共同组建家庭、相互扶持生活的意愿。

5. 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是事实婚姻与法律婚姻的重要区别。

在认定事实婚姻关系时,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例如,共同居住的证明,如租房合同、水电费缴费凭证等;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往来记录等。需要注意的是,自 1994 年 2 月 1 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按同居关系处理。但如果是在此之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相关精选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