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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
扣除标准: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 2000 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 2000 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 1000 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被赡养人范围:年满 60 岁(含)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 60 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扣除方式: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申报流程: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或者网页端进行申报。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时,需要如实填写被赡养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与纳税人关系、赡养老人分摊方式等信息。
注意事项:纳税人需要留存相关的备查资料,比如约定或指定分摊书面协议等,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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