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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先行
子女尚未继承遗产的,对父母的债务不承担任何偿还义务;债权人只能以父母留下的遗产为限受偿,不足部分债务消灭。
法律依据与操作要点
1. 限定继承原则
《民法典》第1161条:继承人仅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未继承或明确放弃继承的,不承担清偿责任。
2. 实务流程
① 债权人应先向法院申请“遗产清算”程序;
② 法院公告寻找继承人,6 个月内无人主张继承的,遗产用于偿债后剩余归国家或集体;
③ 子女若书面放弃继承,法院可直接确认其免责。
3. 例外情形
• 子女为债务担保人或共同借款人:需按担保合同另行担责;
• 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子女受益:可能被认定为家庭共同债务,但举证责任在债权人。
一句话总结
没拿遗产=不还父母债;债权人只能“看遗产吃饭”,子女个人财产安全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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