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司物品多少金额会立案处罚

2025-08-14 18:12:57

763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法律解析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挪用公司物品的行为,可能会以挪用资金罪进行立案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立案数额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相关精选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