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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借款人称不认识出借人,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1.确认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真实性
检查借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文件是否真实有效。若文件存在疑点,可申请司法鉴定或要求出借人提供补充证据。
2.要求出借人提供证据
出借人需提供能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若借款通过第三方转账,需说明资金流向及委托关系。
3.审查合同条款
仔细查看借款合同中的利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确保符合法律规定。若条款存在不合理之处,可主张无效或调整。
4.核实出借人身份
若对出借人身份存疑,可要求其提供身份证明或通过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同时,注意是否存在“名义出借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的情况,需结合证据判断。
5.区分责任主体
· 若借款人能证明出借人明知实际借款人(如借条注明实际用款人),且资金由实际借款人使用,可主张由实际借款人承担责任。
· 若无法证明,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需先承担还款责任,再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6.留存证据
保存所有与借款相关的证据,包括合同、转账记录、沟通记录等,以备后续可能的诉讼或协商需要。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若纠纷无法协商解决,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通过诉讼或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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