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夫妻忠实义务能否要求损害赔偿

2025-10-16 15:4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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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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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根据现行法律与司法实践,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如出轨、与他人同居、与他人生育子女等),若因此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91条明确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其中第(五)项“其他重大过错”为兜底条款,司法实践中已将婚内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等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纳入其中,构成可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事由。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86条指出:

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注意事项

1. 需以离婚为前提: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只能在离婚时或离婚后提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主张赔偿通常不被支持(除非另有忠诚协议约定)。

2. 需证明对方存在重大过错:如出轨、同居、与他人生育子女等行为,需提供相应证据。

3. 赔偿金额由法院酌定:法院会综合考虑过错程度、当地经济水平、过错方经济能力等因素,酌情判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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