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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公婆出资购房离婚分割的规则与要点
一、核心判断规则
• 关键看三件事:出资性质(赠与还是借贷)、产权登记(登记在谁名下)、是否有“只赠与一方”的明确约定。
• 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未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且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通常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若明确只赠与一方或仅登记在该子女名下,常被视为对该子女的个人赠与,离婚时归登记方,但法院可结合多种因素判令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给予合理补偿;若被认定为借款,则先清偿债务,剩余价值再按共同或个人财产规则处理。
二、典型情形速览
• 婚后公婆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通常认定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房屋归该子女;但法院可在分割时综合共同生活及孕育子女、离婚过错、对家庭贡献、房价等因素,判令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 婚后公婆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份额不一定机械均等,法院会综合出资来源、贡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因素酌定折价款数额。
• 婚后公婆部分出资(首付或部分房款),房屋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该部分出资通常视为对夫妻的赠与(除非有借条、协议等证明为借款);房屋按共同财产(或约定份额)分割,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由得房方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 房屋登记在公婆名下:房屋属公婆所有;如系父母出资且为借款,离婚时可就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本息向公婆主张返还,返还后在离婚中再行分割;若主张“借名买房”,需有充分证据,且对以公婆名义参加的房改房等特定情形,法院一般不支持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补偿与计算思路
• 共同还贷及增值补偿的常用思路:补偿额≈共同还贷本息 × 房屋现值 ÷ 购房总价 × 份额系数(份额系数视登记或约定而定)。法院会结合证据与案情裁量具体数额。
• 在“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案件中,即便认定为个人财产,法院也可能基于共同生活、孕育子女、对家庭贡献等因素,判令获得房屋一方对另一方支付一定经济补偿(例如有判例在房屋增值情况下判付10万元);另有案件在综合考量后,判令获得房屋一方按房屋估价的20%支付折价款。上述比例仅为例示,实际数额以个案证据与法院裁量为准。
四、证据与办理要点
• 重点证据:银行转账凭证及备注、借条/借款协议、赠与声明/协议(是否“只赠与一方”)、购房合同/产权证、还贷流水、婚姻关系与家庭贡献证明等。证据直接决定“赠与/借贷/按份共有”的认定与分割比例。
• 办理路径:能协商一致的,签署书面协议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转移登记;协商不成,可诉讼请求分割。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凭生效文书办理过户;一方拒不配合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五、风险提示与免责声明
• 父母出资时如希望房屋仅归自己子女,务必在出资时以书面协议明确“只赠与一方”,并保留转账备注、公证等佐证;仅口头表述在诉讼中往往难以被采信。
• 本答复为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或代理建议;个案受证据细节、当地裁判尺度影响较大,建议携带证据材料咨询本地律师进行证据梳理与方案测算,以降低诉讼与执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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