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交社保要求离职有补偿吗

2025-11-03 09: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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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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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根据现行法律,如果公司未依法为你缴纳社会保险,你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此外,即使公司与你曾约定“自愿不缴社保”或发放“社保补贴”,这类约定也属无效,你仍可要求补缴社保并主张补偿 。

建议你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据,并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权。仲裁时效为一年,建议尽早行动 。

一、准备阶段:收集证据

1. 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牌、同事证言等。

2. 证明公司未缴社保

社保缴费记录(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当地社保局打印)

若公司已部分缴纳但基数不足,也可作为证据 。

二、主张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1. 无需提前通知公司,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三、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1. 仲裁请求事项(可一并提出):

解除劳动关系;

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要求补缴社保(如未缴);

要求赔偿因未缴社保造成的实际损失(如医保无法报销、失业金损失等)。

2. 仲裁申请地点:

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3. 仲裁时效:

一年,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若劳动关系已终止,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必须申请 ;

若曾向公司主张权利、投诉、调解等,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

四、仲裁流程简要

1. 提交仲裁申请书(写明请求事项、事实与理由);

2. 仲裁委庭审后裁决;

3.若不服裁决,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部分裁决为终局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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