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5 15: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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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务
代位权诉讼时效为三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诉讼时效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代位权产生之日起算。三年内债权人应积极行使权利,超时效债务人可行抗辩权,债权人可能败诉。但诉讼时效会因法定事由中断、中止,如主张权利致中断,不可抗力等致中止,中断重算,中止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时效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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