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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诉前准备(核心阶段)
这一阶段是诉讼成败的基础,尤其是证据的收集。
1. 收集与固定证据
· 报警记录:一旦发生家暴,立即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是证明家暴的有力证据。
· 伤情证据:及时到医院就诊,保存好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同时,对伤痕进行拍照或录像。
· 鉴定报告:如果伤情较重,可申请由公安机关或自行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 录音录像:记录施暴者承认家暴的谈话、施暴过程的录音、录像。
· 证人证言:邻居、亲友、子女等目睹家暴情况的人的证言。
· 保证书/悔过书:施暴者写下的保证不再施暴的书面材料。
· 机构证明:向妇联、居委会、村委会、工作单位等求助的记录和证明。
· 聊天记录:施暴者通过微信、短信等承认家暴或进行威胁的记录。
2. 准备法律文书
· 离婚起诉状:明确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方支付损害赔偿金等)以及事实与理由(详细陈述家暴行为的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后果等)。
3. 整理身份及关系证明
·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第二步:提起诉讼
1. 确定管辖法院:通常向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 递交材料:将起诉状、证据清单及证据副本、身份证明等材料递交至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
3. 法院审查立案:法院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您;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
第三步:诉中阶段
1. 调解: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通常会先行调解。鉴于家暴情况的严重性,您可以明确表示拒绝调解或坚持离婚诉求。
2. 开庭审理:如果调解不成,法院将开庭审理。您需要携带所有证据原件出庭,向法庭清晰陈述家暴事实,并出示证据。
3. 举证与质证:您需要向法庭出示收集的证据,对方有权进行质证。法庭会根据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决定是否采纳。
4. 法庭辩论:围绕家暴是否成立、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焦点问题进行辩论。
第四步:判决与执行
1. 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以及损害赔偿金额的判决。
2. 判决生效: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如不服可在15日内上诉。若双方均未上诉,判决书生效。
3. 申请执行:如一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如支付抚养费、损害赔偿金等),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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