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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是否有补偿
有补偿,但是否补偿以及补偿多少取决于是否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以及当地具体政策。国家明确实行“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并强调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或强迫“上楼”,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条件。在实践中,常见做法是对合法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给予补偿,对违法占用/超占等情形各地多采取无偿退出或差异化处理。
常见补偿方式
• 货币补偿:按面积或评估价值补偿;有的地区区分“合法面积”与“超占/无证面积”分别计价。
• 产权置换/安置房:以集中统建、多户联建、农民公寓/住宅小区等方式保障居住,或提供安置房、地(房)票等。
• 多元化保障:探索“以房养老”、社保等配套,多渠道保障退出后的居住与生活。
• 补偿测算:允许通过村集体与农户协商、第三方评估、参照土地征收区片价格等方式科学确定标准。
以上做法由各地因地制宜组合使用。
地方标准示例
• 湖北省宜城市:法定面积部分按当地征地补偿费标准补偿;超占面积按当地土地补偿费的70%补偿;在规定期限内移交的,再按法定面积补偿费的20%给予奖励;村集体可在基准的0.5—1.5倍内确定具体标准。
• 江西省万年县:合法或有证宅基地按70元/㎡补偿;无证或超面积按35元/㎡;补偿面积不超过160㎡;符合条件自愿放弃申请的按2万元/户奖励;到县城购房可享房价10%补贴;“纯宅基变耕地”可享75元/㎡奖励;闲置废弃构筑物等可无偿退出。
• 江苏省如东县:按身份与退出方式分档补偿,合法宅基地面积补偿标准为:成员身份450元/㎡;资格权人均已非成员300元/㎡;原资格权人均已故的法定继承人200元/㎡;退出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在规定时间内进城购房可享400元/㎡补贴(≤144㎡按实算,>144㎡按144㎡计)。
办理要点与风险提示
• 先认定合法性:核验是否为本集体成员、是否依法登记、是否存在超占/一户多宅等,补偿标准与是否“合法取得”直接挂钩。
• 退出方式要匹配需求:若仍需居住保障,可优先考虑置换/安置或集中统建;若长期进城,可权衡货币补偿+购房补贴。
• 把握程序与时点:通常经历申请—村审核公示—镇审批—签订协议—补偿—登记变更等环节;涉及购房补贴的,注意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购房并申请补贴。
• 核心底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制流转或收回合法宅基地,不得把退出作为落户条件。
• 提示:各地标准与程序差异较大,且可能滚动调整;办理前以当地最新正式文件和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或自然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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