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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误工费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计算思路可以概括为“先定时间、再定收入、最后相乘”:
1. 确定误工时间- 以就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或门诊一次按1天)为准;住院的,为住院天数+出院后医嘱休息天数。
若因伤持续误工并评定伤残,可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
2. 确定收入标准(按“三档”递进)
(1) 有固定收入:提供事故前6个月以上银行流水、纳税记录、账簿等,按“实际减少额”计算——即受伤前后营业额差额 。
(2) 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提供近3年经营账册、纳税凭证、进销货单据等,按“最近3年平均日收入”计算 。
(3) 无法充分举证: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同或相近行业职工平均工资”÷365得出日工资,再乘以误工天数 。
3. 计算公式
误工费 = 日收入标准 × 误工天数
(日收入标准按上述三档择一确定)
4. 需要准备的材料- 医疗机构的休假或休息证明
营业执照、纳税记录、银行流水、经营账簿、进货/销售单据等能反映收入情况的证据
若主张3年平均收入,最好再提供连续3年的完税凭证或审计报表
5. 对方或法院不认可收入证明时的处理
实践中,法院通常优先采用第(3)档——当地行业平均工资;若想争取更高标准,应尽可能补充流水、电子支付记录、平台销售数据等佐证,证明实际收入高于行业平均 。
6. 索赔流程提示1. 及时报警并取得事故责任认定书
2. 治疗期间保留全部病历、诊断、休假证明
3. 收集收入证据,先与责任方(或其保险公司)协商
4. 协商不成,可在诉讼时效内起诉并提交上述证据材料,由法院按上述标准判决
一句话总结:能证明多少收入就按多少赔;证明不了就按当地同行业平均日工资赔,误工天数一律凭医院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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