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开房一次算非法同居吗
事实上,现代法律中已经剔除了“非法同居”这一概念,它已无实质性的法律效力。
尽管从法律角度来看,没有办理结婚证就开始共同居住并不算违法,但是,如果在共同居住期间出现有关权益争议,法律并不会给予过多的保护。
所谓非法同居,乃是指两个人未经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这种行为在公众中被默认为是两性关系中的一部分。
这种状况本质上却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并不受我国法律体系的保护。
尽管属于非法行径,但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中,这种现象仍然较为常见。
针对这个问题,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所做出的规范颇少,只是简单地把这些行为称为非法行为,且表示不予保护。
这种处理方式忽视了这种现象在我国存在的真实情况及其一定程度的合理性,特别是对于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力度不足,甚至可以说,这种立法态度未能充分地将这类行为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之内,无疑成为了我国现行婚姻制度所面临的一大致命伤。
纵观历史进程,偶发的情侣亲密行为,严格意义上来讲并不属于违法的非法同居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