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犯诈骗一案的管辖权

2023-11-16 18:14:47

851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李x犯诈骗罪一案

 

   李xx及辩护人提出的上诉理由包括管辖异议的内容:

 

   第一,上诉人季x系现役军人,本案应由军事法院管辖,不应由地方法院管辖;

 

   第二,长春市公安局xx区分局对此案无刑事侦查权。

 

   但二审法院认为,军官转业审批报告表、吉林陆军预备役炮兵师政治部出具的情况说明、吉林省公安边防总队出具的证明等书证均证实李×x已转业,不是现役军人。李x持有的原济南军区联勤部政治局委员假军官证件的照片亦能佐证其非现役军人的事实。李××转业后涉嫌实施诈骗犯罪,应由地方法院管犗而非军事法院管辖。在李xx涉嫌实施的多起诈骗犯罪中,其中李××通过中间人刘× x诈骗被害人王x的犯罪地在长春市xx区,长春市公安局xx区分局作为该起犯罪的犯罪地公安机关,其最先受理该案,对本案具有刑事侦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