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犯罪中的电子证据审查要点

2026-04-27 11: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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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电子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流水)是网络犯罪案件的核心证据,但因其易篡改、难固定,需掌握审查规则。

  一、电子证据的合法性审查

  1.收集程序:

  ​

  -是否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提取;

  ​

  -是否制作《电子数据提取笔录》并全程录像;

  ​

  -远程调取时是否通过公安部“净网”平台进行。

  ​

  2.存储要求:

  ​

  -需存储于专用电子证据保管箱,防止数据被污染;

  ​

  -提取后需制作哈希值校验文件,确保未被篡改。

  二、真实性认定的关键步骤

  1.原始载体溯源:

  ​

  -审查手机、电脑等原始设备的扣押清单;

  ​

  -确认数据提取时设备处于未联网状态。

  ​

  2.技术鉴定:

  ​

  -对聊天记录、邮件等进行时间戳鉴定;

  ​

  -对删除数据进行恢复检验,核查完整性。

  三、关联性的司法判断标准

  1.电子证据内容是否与案件事实直接相关(如诈骗案中的资金流向);

  ​

  2.是否形成完整证据链(如交易记录需与聊天记录相互印证)。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 2. 《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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