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情况下逾期承诺发生承诺的效力

2026-05-08 13: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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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期承诺原则上视为新要约,需要经原要约人承诺后合同才能成立。然而,认定逾期承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主要是出于对要约人利益的保护,商事交易中,也可能出现尽管承诺逾期,但是市场情势并未发生大的变化,要约人依然希望以原有条件与受要约人订立合同。此时,如果要求逾期承诺一律视为新要约,则要约人必须对其再行承诺后合同才能成立,反而增加了法律关系的不确定性。因此,如果要约人收到逾期承诺后,认可该逾期承诺的效力,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逾期承诺有效,从尊重当事人意思及促进交易的角度,应当认定该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合同成立。

  逾期承诺发生承诺效力的条件是当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免当事人在合同成立问题上发生误解。所谓及时通知,是指在承诺期限届满后,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延迟承诺后,立即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等形式告诉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经要约人通知该承诺有效,产生合同成立的效果,受要约人即承担相应的义务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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