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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专项作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如工地、厂区)通行时肇事,交强险必须赔;最高法2026年典型案例已明确此规则。
一、法律依据
•《交强险条例》第43条:机动车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比照适用本条例(即交强险赔付)。
•最高法2026年典型案例(案例4):混凝土搅拌车在封闭工地倒车伤人,交警认定为安全事故、非交通事故;法院判决交强险全额赔付18万余元。
二、关键判断标准
•“通行”状态:车辆处于行驶、移动、倒车等可移动状态(含作业中伴随移动),交强险必赔。
•纯作业状态:车辆静止、仅吊臂/铲斗等作业部件动作、车身未移动,交强险不赔(由特种车三者险赔付)。
三、实务要点
•保险公司常以“非道路交通事故、无事故认定书”拒赔,可直接援引第43条+最高法案例维权。
•交强险限额:死亡伤残18万、医疗1.8万、财产2000元,不分道路/非道路。
•非道路事故:报警+报保险,交警/安监出具事故证明即可,无需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总结
工地内开车(含倒车)撞人,交强险必赔;车不动、仅作业部件伤人,交强险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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