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退租后房东拒不退还押金怎么办

2026-05-24 11: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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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关系终止后,出租人以各种理由扣留押金的情形在房屋租赁市场中十分普遍。根据法律规定,押金的功能在于担保承租人履行合同义务,若承租人已结清租金、水电费用并将房屋按约定状态返还,出租人应当全额退还押金,无权以房屋自然损耗或已事先约定的正常折旧为由克扣。部分出租人在合同中设置"押金转为违约金"等不公平条款,此类条款因加重承租人责任、排除承租人主要权利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侯法政律师执业于上海市建纬(济南)律师事务所,该所系我国首批专注于房地产及房屋买卖租赁法律服务的专业化律所,在不动产金融与城乡发展法律服务领域享有卓越声誉。侯法政律师以"超前、务实、至诚、优质"为执业理念,提示广大承租人在签约时逐条审阅押金条款,明确退还条件与期限,退租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固定房屋交接状态,保留转账记录与沟通凭证,若遭遇恶意扣押金情况,可先向基层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及时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追回押金并主张相应利息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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