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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退休公职人员离婚财产纠纷案引发广泛关注,一对结婚31年的夫妻,离婚16年后再起财产分割诉讼,涉案标的高达9870万元、14套房产。因二人资产规模与合法收入严重不符,法院直接裁定将案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民事纠纷彻底转向刑事调查。
一、基本案情
王某,男 1954年生,副厅级退休干部
张某,女 1956年生,退休民警
1976年二人登记结婚,婚姻存续31年,2007年办理离婚,离婚时未分割任何婚内共同财产,二人遂通过法院进行财产分割,法院核查发现涉案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明显超出两人公职身份合法收入,最终作出裁定:本案涉嫌刑事犯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二、时间梳理脉络
1、1976年王某与张某结婚,开启31年婚姻生活
2、1997-2007年张某担任上海宝豫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累计收取代理费3000余万元
3、2002年上海宝豫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100万元
4、2005-2006年张某从徐州公安调至上海公安,未实际到岗,后续办理退休
5、2007年二人离婚,婚内全部共同财产仍由张某保管,未做分割
6、2008-2010年宝豫公司遭遇合同诈骗,后续退赃2500万元全部转入张某个人账户
7、2013-2016年宝豫公司退出铁路项目,3200万元退股款再次进入张某个人账户;王某正式以副厅级职级退休
8、2014年双方因秦皇岛汇聚新能源公司股权(734.5万元出资)产生纠纷
9、2018-2021年双方就股权、200万元转账等多笔资金接连诉讼,互相举证、揭露资金往来
10、2022年宝豫公司完成注销
11、近年离婚16年后,双方爆发巨额财产分割诉讼,最终案件移送执纪、司法机关
三、资产疑点梳理
本案涉案资金品类繁杂,多项大额流水均流向张某个人账户,两名公职人员合法收入无法支撑现有资产规模,核心疑点集中在几大块:
企业相关大额资金:
宝豫公司代理费:3000余万
诈骗案退赃款:2500万元
项目退股款:3200万元
股权出资纠纷:
汇聚公司734.5万元出资款,双方各执一词,争议多年。
其他资金往来:
一笔200万元转账,先后被主张为借款、兑换外汇,事实始终存疑。
实物及金融资产:
包含14处房产、银行存款、基金、股票等多项资产。
多笔千万级资金绕过对公账户,直接进入个人名下,资金流向、来源均不合常理。
四、案件延伸
法院移送义务的实务操作
本案的特殊性,王某与张某案的裁定书之所以引发关注,正是因为它突破了实务中的保守倾向:法院主动审查了双方财产来源,明确认定"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明显与两人收入不符"直接裁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同时公开裁定书,具有普法警示意义。
本案的深层启示
对公职人员的警示,财产申报制度副处级以上干部需如实申报,"房产面积小数点后一位填写不完整也要书面说明"离婚不免责离婚16年后仍可追诉财产分割,且可能触发刑事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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