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入职后,有的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后劳动者求助无门,那么如何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呢?
依据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具体可以提供以下证据予以证实:
①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③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④考勤记录。
⑤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