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2023-12-11 11: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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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部门提供的工商登记查询证明材料;

  4、与用人单位存在的证明材料(事实劳动关系、考勤卡、饭卡、工资单、工作证、名片及其他工作证明);

  5、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次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有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和单位。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上述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申请复议或行政诉讼。

  律师补充:

  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

  1.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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