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当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有权选择退房。这意味着,如果房屋的实际面积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存在超过3%的误差,购房者可以在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要求开发商将已付清的房价款退还给购房者,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的利息。
因此,面积变化并不一定导致退房,只有当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才有权选择退房。除了面积误差之外,购房者还可以在以下情况下选择退房:
1. 房屋质量问题:如果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如结构安全问题、渗漏水问题等,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2. 开发商逾期交房:如果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3. 开发商无法办理产权证书:如果开发商无法办理产权证书,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4. 合同解除: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需要注意的是,在选择退房时,购房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操作,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同时,购房者还需要注意与开发商协商好退房后的相关事宜,如退款时间、利息计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