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裁判文书生效后,医疗机构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赔偿义务的,患方有权申请对医疗机构强制执行。
02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人应向一审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等。
03如被申请执行的医疗机构不能一次性履行赔偿义务的,在医疗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分期支付并提供担保的情况下,患方可以考虑同意医疗机构分期支付赔偿款。
04收到一审裁判文书后,代理律师应及时通知当事人, 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明确告知上诉期限。
05对于告知及送达事项,可要求当事人签字确认,并留存相应证据。
06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要求上诉的,代理律师应对上诉的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07律师代理二审上诉的,应针对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程序方面的错误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上诉意见,及时提交上诉状、上诉材料及手续。
08上诉应在上诉期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