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反应。上级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确实存在错误,可以撤销,并责令重新做出。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同时按照《公安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错案追究。
2.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同时,请求人民法院否定其证明力。实践中,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人民法院确认“事故基本事实”、“当事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问题的重要依据。
3. 申请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认定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进行纠正。
以上是几种可能的途径,具体做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个人情况来考虑。如果需要法律建议或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