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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件是民事案件中常见的一类案件,司法实践当中的证据规则及裁判规则是这样的,需要两个基本要件,一个要件是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的合意,也就是要有借款合同或者借条、欠条。
另一个要件是有转账凭证,如果是现金交付那么应当有资金来源的证据以及现场交付的证据,注意该规则原则上仅适用于大额借款。何为大额借款,有法官自由裁量。我个人认为,至少借款数额应该是在五万元以上吧。这两个要件缺一不可。这是民间借贷案件当中认定借款事实发生的最基本的规则。
所以,只有借条,没有转账凭证,如果对方再不出庭,就很有可能败诉。反过来说,仅有转账凭证,没有借条,也可能败诉。因为没有证据证明借款的合意,因为现实生活中有些转款行为并不是借款,如恋爱期间男女是否的赠予,还有合伙关系的转款等等情况非常多。
上述总结,是经过一系列本人亲身经历的代理各种类型的民间借贷案件得出的结论,有经验,更有教训。 依据上述规则,那么在实践当中就应该格外注意,尤其对于大额借款,首先有借条或者借款合同,没有就应当用其他证据予以补充,如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等,同时一定要尽可能的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能最有利的保存住证据。如果非要现金交易,那么必须应该有资金来源的证明以及交付的证据,即便如此,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因法院要审查现金借款的合理性以及交付的真实性。
可以讲,对于几百万的现金交付的借款,即使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法官也难以相信。因为法官审理案件,要依据生产生活的常理来判断一个法律关系是否存在,一个合同的履行是否发生。对于几百万的现金交付的借款,需要现金交易的客观需要是什么。几乎很难证明。另外,转账的时间与欠条的时间应当吻合,否则很有可能被法官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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