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欠钱不还,该怎么办?有何办法?

2024-03-11 10: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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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现象其实很多,即使胜诉,可能最后也无法执行到款项。其实实务中办法还是很多的,只要有财产线索。没有财产线索,但是知道老赖有钱,或者有其他高消费的情形,也是有切入点的。举个栗子,我们办过一个执行的案子,老赖,名下没有查询到房产,且已经离婚。但是我们的委托人知道此人开着豪车,孩子上着贵族学院。根据法律的规定,失信和限制高消费人员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于是我们向教育局发了律师函,折腾了好久,老赖面对学校和正在读高二的孩子,扛不住了,主动把钱还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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