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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主要包括整栋建筑物中为全体业主或用户服务的公共使用空间和设施部分,这些通常是业主无法独占使用,但对日常生活和楼宇功能起着重要作用的部分。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概括的公用建筑面积组成部分:
在中国,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主要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等相关规定来确定。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1. 公共交通与垂直交通设施:如电梯井、楼梯间、消防通道、连廊等。
2. 公共服务配套和技术用房:如变电室、设备间、水泵房、热交换站、公共卫生间等。
3. 公共使用空间:如公共门厅、过道、大堂、公共休息室、会所等。
4. 共享墙体:指套内建筑面积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此外,还有诸如地下室、地上架空层中为公共使用的部分,以及为保障安全设置的值班警卫室等也属于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范畴。
需要注意的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楼服务的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不计入单幢楼的共有建筑面积之内。同时,公用建筑面积的具体分摊方法,是根据各套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得出公摊系数,然后乘以各套的套内建筑面积,从而得出每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由于相关规定可能会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更新,请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地方性法规和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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