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私自召开股东会,未知悉股东能否请求撤销股东会决议

2024-03-26 14:05:45

997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实践中,部分控股股东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经常不通知部分中小股东即私自召开股东会(大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未收到通知的股东能否请求撤销股东会决议、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这个问题要分两种情况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这里的六十日是严格期间,一般不得延长,这是法律为了维护交易的稳定和经济的安全。

  因此,如果未收到通知的股东在60天内提起撤销股东会决议之诉,则法院应当受理;如超过了60天,法院将不予受理。

  所以,刘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及时关注所投公司的股东会议召开情况、公司股权结构等情况,尤其是中小股东,以免遭受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
相关法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