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民向曲靖网警举报,一名网民在网上发布“王某在村子里和好些男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还从事卖淫活动”的虚假信息。
经查,高某的女友谭某和王某(女性朋友)要好,交往密切,2023年12月期间,谭某以感情不和为由与高某分手,高某认为谭某和自己分手是因为王某从中使坏,为泄愤和打击报复王某,便在朋友圈、视频平台等发语音、拍视频配音称“王某在村子里和好些男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还从事卖淫活动”等虚假信息,给当事人造成负面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高某因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被罗平警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网警普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