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可以分为以下四种:
1. 犯罪预备:这是故意犯罪过程中未完成犯罪的一种停止形态。它指的是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2. 犯罪未遂:这指的是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的犯罪停止形态。
3. 犯罪中止:这是指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而未完成犯罪的停止形态。
4. 犯罪既遂:这是犯罪的完成形态,对于其概念在学理和判解上存在三种主要观点:
结果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造成了法定的犯罪结果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
目的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犯罪行为并且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
构成要件说:主张犯罪既遂就是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具备了特定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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