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完新房之后,在装修或入住时房屋若是出现漏水,对于业主来说是一件很烦恼的事。
网友咨询:
房屋漏水,物业部门是否有义务进行维修?
律师解答:
看实际情况。
如果在房屋的质量保修期内,出现屋面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渗漏现象,可以及时向房地产开发商反映,要求其及时进行修补处理,如果修补处理期间导致该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赔偿。因住户不当使用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损失,房地产开发商不承担保修责任。
在房屋质保期届满后,房屋专有部分由业主或侵权人承担维修义务;房屋楼顶等小区共有部分、公共设施设备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维修义务,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义务时,可使用小区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于小区共有部分因物业公司管理不善导致的漏水,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律师补充: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