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入妻子家中被反杀,如何定性

2024-06-17 14: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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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吉林省桦甸市男子小帅与妻子小美因感情不和办理离婚。在离婚冷静期内,小帅竟持刀闯入小美家中,反被大舅哥大力用刀反杀……

  这起案件中,小美大力等人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案发后,当地公安邀请检察机关对此案研判,最终认定小美等人属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男子持刀闯入妻子家被反杀

  小帅与小美均是80后,是桦甸市地道的农民,两人结婚后育有一子,小帅经常在外打工,小美则在家里照顾上学的儿子。两人的感情一直不是很好,常因生活琐事而吵架,小美因此会隔三差五地回娘家,时间一长,小帅便怀疑小美外面有人,二人的矛盾也因此不断升级。

  2023年8月,小美向小帅提出了离婚,并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申请手续。随后,小美把孩子留在爷爷家,自己回到了娘家。

  在离婚冷静期期间,小帅来到小美母亲家,就离婚的话题再次与小美发生了争执。“你婚内出轨,必须给我个说法……”小帅指责小美婚内出轨,而小美则予以否认。

  “你敢不敢让大家看看你的手机?”小帅说。“看就看!能有什么了不起的!”小美也不甘示弱。结果小帅在手机聊天记录里发现了小美与其他男性的暧昧信息。

  “给你三个选择,一是拿出50万元作为精神损失费;二是你喝农药自行了断;三是我杀死你们全家……”气愤至极的小帅当场说道。

  面对当时紧张的事态,大舅哥大力从中一再劝解、说和,最终答应了给小帅50万元的“赔偿”。

  小美娘家也并不富裕,当晚,小美家人打电话与小帅沟通:“看看能不能先给少点?之后再分期给付?”

  “不行,如果不给我钱,要么小美自杀,要么我就杀死你们全家……”小帅几乎丧失了理智。

  挂断电话后,小美很害怕,不时地通过手机查看自己家里的监控——就见小帅将一把自制长把刀放进车后备箱,还往兜里揣了一把小刀,之后就驾车出门了。

  见到这个情景,小美吓坏了,赶快把情况告诉了母亲和哥哥大力。大力怕小帅真的带凶器来伤害家人,便给母亲、小美各塞了一把菜刀,自己也将一把杀猪刀藏在了门后。

  当天23时许,小帅果然手持刀具闯进小美娘家,不由分说,举刀就向坐在门后的大力的头部劈砍过去,大力向前躲闪,刀把打在了大力的肩部,小美、小美母亲见状与小帅厮打在一起。

  情急之下的大力从门后拿出杀猪刀照着小帅的腹部猛地连刺几刀,随后发现小帅身体靠在墙角处一动不动了,小美、大力和其母亲三人这才清醒过来,大力随即拨打了报警电话。

  涉嫌故意杀人?正当防卫?

  还是防卫过当?

  公安机关很快将小美、大力及其母亲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通过立案侦查,警方对小美母子三人行为是涉嫌故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又或是防卫过当进行了充分研判,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邀请检察机关开展提前介入工作。

  办案检察官通过反复查看案发当天监控视频、梳理涉案证据、了解案件前因后果,办案检察官与公安机关反复沟通探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认定小美母子三人构成正当防卫,对小帅的死不负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随即撤销了案件,并解除了小美和小美母亲、大力的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后,小帅的家属对此案处理结果表示非常不满,认为小美哥哥大力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于是向桦甸市人民检察院申请侦查活动监督,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大力立案侦查。

  “我们检察机关受理后,调取了涉案卷宗,同时查阅了涉案证据材料,以及关键性证据现场监控录像,经提请检察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一致认为小美哥哥大力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完全正确。”办案检察官说,经过检察机关耐心地向小帅家属释法说理,小帅家属最终认可了检察机关出具的意见。

  特殊防卫制度

  不苛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完全对等

  我国刑法规定的特殊防卫制度,相较于一般防卫,它不苛求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完全对等,而判断暴力侵

  害是否正在进行时,应当立足防卫人防卫时的具体情境,综合考量案件发生的整体经过,结合一般人在类似情境下的可能反应,依法精准把握防卫的条件,作出法理情相统一的认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

  本案中,不法侵害人小帅手持自制砍刀进入小美家屋后,无任何言语交流,直接朝着蹲坐在门后的哥哥大力头部劈砍去,大力俯身躲开后左肩部被砍伤,母子三人上前与小帅撕扯,大力捡起事前准备好的杀猪刀捅向小帅,致使小帅死亡。

  此时,要求母子三人在面对小帅进屋就突然砍人的状态下保持高度冷静,继续与小帅协商,属实是强人所难。虽造成小帅死亡,但哥哥大力行为符合特殊防卫的起因条件,致不法侵害人死亡的,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暴力冲突,导致重大伤亡的案件时有发生。希望广大公民理性对待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问题,正确处理民间矛盾,避免悲剧再发生。(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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