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常有客户前来咨询入室盗窃相关问题,多会问及定罪量刑的问题;此类案件时有发生,本文拟通过对入室盗窃的量刑标准进行梳理,汇总相关的核心要点,以备实务中参考。
一、入户盗窃罪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住房、封闭的院落、帐篷、渔民的渔船、租用的房屋等)进行盗窃的行为。入户盗窃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住宅权,而且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严重危及公民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基于入户盗窃的这一危害性,为加强对人身、财产权的保护,《刑法修正案(八)》直接将“入户盗窃”行为规定为盗窃罪的一种情形定罪处罚,只要入户盗窃就已构成盗窃罪,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二、具体的量刑规定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解释》”),数额较大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一般文物。
除上述情况外,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一千元至三千元)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本罪,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解释》,数额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三级文物。
除上述情况外,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数额巨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三万元至十万元)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本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解释》,数额特别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以及盗窃国有馆藏二级文物。
除上述情况外,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盗窃罪最新的立案标准:
(一)一般标准:
《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罚金标准:
《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二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三、免刑标准:
《解释》
第七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八条: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
(三)具有其他轻微情节的。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未遂或者中止的,可不认为是犯罪。
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盗窃自己家庭或者近亲属财物,或者盗窃其他亲属财物但其他亲属要求不予追究的,可不按犯罪处理。
四、其他相关名词解释
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是指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
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