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生病去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时,偶尔会发生医疗纠纷事件。有些情况下,医疗机构构成一定的过错,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那么,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有哪些?
网友咨询:
什么情形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律师解答:
下列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医务人员伪造病历资料的;
3、医疗机构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律师补充:
医疗损害发生后怎么赔偿?
1、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2、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患者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患者死亡的,支付患者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3、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造成被侵权人财产损失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侵害他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4、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过错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