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解读

2024-09-16 10:39:31

1183浏览

律师答疑 如你有法律问题,可直接咨询律师
点击展开完整知识

  【法条原文】

  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条解读】

  本条是关于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

  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或存在其他无效的情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一百四十六、一百五十四条)而应当被宣告无效的民事行为。

  其特点是: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具有违法行为;对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国家实行主动干预;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具有不得履行性;无效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确认法律行为无效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行使撤销权需在除斥期间完成。

《民法典》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法临平台的立场。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删除请通过【客服中心】联系我们。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看完文章仍有疑问 ?推荐咨询下方专业律师
低至 ¥0 / 原价 ¥0
限时优惠
15
:
00

专业定位问题,针对性提供解决方案

平台精选 普法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