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夫妻离婚后,虽然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都能从最有利于子女原则出发确定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但该判断多为离婚当时特定时点的静态分析,而对子女的抚养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离婚时协商或裁判所依据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可能会发生显著变化,甚至可能因此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故从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应允许父母双方变更与子女的直接抚养关系。
从现实生活情况看,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的途径主要有二:一是与父母另一方协议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二是起诉父母另一方,诉讼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则是对在哪些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以支持一方变更子女直接抚养关系作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