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退休补贴政策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相关政策:
江苏省
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
陕西省
陕西省的退休人员,在男性达到60周岁以上,女性达到55岁,并且能够顺利办理完成退休以后,每人每月按照120元的标准发放补贴。
上海市
上海市本市户籍的居民,在办理退休以后,由市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金5000元,即女性达到5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男性达到60岁的法定退休年龄,都可以一次性领取到5000元的独生子女补贴。
贵州省
补贴标准为养老金的5%。
湖南省
可以一次性奖励5000元,也可以选择每人每月发放80元的奖励金。
山东省
从2022年11月1号开始,在独生子女年满18周岁之前,独生子女的父母每个月每人可以领取不少于5元的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之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
北京市
独生子女18周岁以前每月发放1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奖励1000元。
甘肃省
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独生子女父母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各自所在单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云南省
云南省的独生子女未成年奖励费只发放到14周岁,称之为独生子女保健费。企业职工自批准退休次月起每月发放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养老金5%的计划生育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