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一方死亡,遗产分配方式及法律依据如下:
有遗嘱的情况
如果配偶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遗产分配将按照遗嘱内容进行,遗嘱中明确规定了各继承人的继承比例,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无遗嘱的情况
-确定遗产范围: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确定法定继承人及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遗产分配原则: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均等分配遗产份额,但在特殊情况下可适当调整,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等,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