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法定代表人不能因其未参与公司经营而免除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工商登记信息为准,无论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是否在公司日常运营的过程中是否实际发挥法定代表人的作用,均不妨碍其依法承担民事、行政责任,包括被处以罚款、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等。公司涉嫌犯罪的,法定代表人还有可能遭受“牢狱之灾”。
公司因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被采取限高措施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会牵连法定代表人,这也包括“挂名”的法定代表人。《限高规定》第三条规定: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亦会被采取限高措施。被采取限高措施将导致无法乘坐飞机、高铁,购车、购房、出行、子女就学等多方面将受到法律限制。除非法定代表人被变更或者公司清偿债务,否则限高措施较难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