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要件
-主体: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如果不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不构成此罪。
-客体:侵犯的客体是民法典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同居”指虽未办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在较长时间内共同生活;“结婚”指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外,《公安部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适用法律和政策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明知被拐卖的妇女是现役军人的妻子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以破坏军婚罪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