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告重婚罪受害人需自行搜集证据。因重婚行为隐蔽,司法机关难以主动发现,故需受害人积极举证,以证明重婚事实,确保案件得以有效处理。
一、告重婚罪需要自己找证据吗
告重婚罪,确实需要受害人自己去寻找和提供证据:
1.重婚罪的证明并非完全依赖于司法机关的主动调查,而是需要受害人积极举证。这是因为,重婚行为往往具有隐蔽性,司法机关难以主动发现所有重婚案件。
2.受害人作为重婚行为的直接受害者,通常对重婚事实有最直接的了解和接触。
法律快车提醒您,具体而言,受害人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两种类型的重婚行为证据:
1.一种是领取结婚证的法律婚姻证据,如结婚登记记录、伪造结婚证、与他人所生小孩的出生证等。
2.另一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但未领取结婚证的证据,这类证据可能包括朋友的证人证言、婚外情一方的保证书或忏悔书、双方同进同出的照片或录像、亲密短信等。这些证据都是受害人需要自行收集并提交的。
二、重婚罪证据如何收集保存
在收集重婚罪证据时,受害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以确保证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1.确定第三者身份:要明确第三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样貌、工作单位、住所等,这是证明重婚行为存在的基础。
2.证明同居关系:通过调取双方聊天记录、获取共同买房或租房的合同、制作亲密行为的录音录像、走访邻居获取证言等方式,来证明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3.小心留存自认证据:对于重婚者或第三者自认重婚的证据,如语音、录像、文字聊天记录以及保证书、悔过书、协议书等书面材料,务必小心留存。这些证据对于证明重婚行为具有关键作用。
4.律师协助调取证据:有些证据受害人自己无法调取,如重婚者和第三者的婚姻登记档案、房产证明文件等,这时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律师持有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调取或申请法院调取。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受害人还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安全,避免受到重婚者或第三者的威胁和恐吓。同时,要确保收集的证据真实、合法、有效,避免因为证据问题而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