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离婚案中,当事人可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此外,诉讼代理人还可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近亲属等。但全权代理需依据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
一、离婚案律师全权代理可以吗
在离婚案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全权代理。
1.在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完全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2.除了律师之外,民事诉讼中的诉讼代理人还可以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工作人员,以及由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3.但要实现全权代理,诉讼代理人需要依据授权委托书行使代理权,并在诉讼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这份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委托事项和权限,从而使诉讼代理人能够成为“全权代理”,代表当事人在诉讼中处理各种流程、决定和操作。
二、全权代理离婚案时当事人能否不出庭
1.虽然律师会尽可能帮助当事人避免与对方当事人的直接见面,但在离婚案件中,由于涉及到人身关系,我国《民事诉讼法》做出了特殊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即使当事人已经委托了诉讼代理人,除了当事人不能表达意思的情况外,当事人仍然需要出庭。
2.如果当事人确实有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总的来说,尽管当事人可以通过签订授权合同来约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范围,但在离婚诉讼中,由于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当事人通常还是需要出庭,以便法官更好地了解案件情况,从而作出合适的判决。
离婚案律师全权代理可以吗
三、离婚诉讼中有哪些需注意的特殊情况
1.在离婚诉讼中,如果被告不配合,例如拒绝签收传票,那么可以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视为被告已经收到传票。
如果开庭时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仍然拒不到庭,那么法院可以依法强制其出庭应诉。
2.如果被告未到庭,法官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缺席判决。
3.当事人还需要注意,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中,婚姻、继承案件是不允许风险代理的。因此,如果有律师在离婚案件中提出风险代理的方式,这是违法的。
涉及到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案件,也不能采取风险代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