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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缓刑属于刑罚执行期间。缓刑考验期满且未违规,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仍视为已执行。刑法规定,缓刑期间未犯新罪且守规,即视为刑罚执行完毕。
一、缓刑是否属于刑罚执行期间
缓刑考验期确实是刑罚执行期间。缓刑期满应视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1.根据刑法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是指原判决的有罪宣告仍然有效,原判的刑罚也没有错误,但由于犯罪人在考验期内符合法定条件,即未犯新罪且遵守缓刑期间的相关规定,原判决所宣告的刑罚不再执行。
二、哪个机关执行对缓刑犯的考察
法律快车提醒您,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1.公安机关在这一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是考察工作的组织者,还需要负责领导和监督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并提供方针政策上的指导。
2.缓刑犯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也应建立相应的考察机构、指定专职人员,并制定具体的、适当的帮教计划,定期对缓刑犯进行帮教工作,关心、督促其自觉改造,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缓刑考察情况。
三、缓刑考验期满有哪些条件
缓刑考验期满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缓刑犯在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
所谓“新罪”,是指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一切罪行,无论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同种罪还是不同种罪,较重的罪还是较轻的罪,只要在缓刑期间实施,都将被视为违反缓刑考验期的条件。
2.缓刑犯遵守了缓刑期间应当遵守的各项规定。缓刑犯还需要遵守缓刑期间的其他规定,如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接触受害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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