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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绍某与胡某是邻居关系。2023年9月,绍某在自家阁楼后方外墙处安装1个监控摄像头,该摄像头监控范围涵盖胡某家的庭院。胡某以绍某侵犯其隐私权为由起诉要求拆除该监控摄像头。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绍某安装该监控摄像头的行为侵犯了胡某的隐私权,绍应承担停止侵害的法律后果,法院对胡某请求邵某拆除安装在阁楼上的摄像头的请求予以支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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