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条款属于附条件结算条款,其本质 在于给 负付款义务一方在时间上一定的灵活度。
因此,在一方先予履行完毕的情况下,享受背靠背条件利益一方 具有确定数额的付款义务是确定的,背靠背可享受的期限应当 属于 合同订立时一方 可以预见情形下的可期待范围。突破这一合理期限,无论 第三方是否付款 ,合同相对方均应承担 付款责任。
实践中,不少法院认为 也混淆了:条件与义务 的区别,条件属于 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管领的 事件状态,其属于 一种风险,承受这样的风险属于 风险承担(广义上的担保),义务属于 合同双方可以 管控的范围内的行为,一方当事人 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 实施或者不予实施 从而履行或不予履行义务。